管理處分-本局98年3月17日召開「研商都市計畫內『水產養殖區』是否適用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所稱農業用地疑義」會議紀錄
-
本局98年3月17日召開「研商都市計畫內『水產養殖區』是否適用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所稱農業用地疑義」會議紀錄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98年3月26日台財產局管字第0984000749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98-03-26)
-
主旨:檢送98年3月17日召開「研商都市計畫內『水產養殖區』是否適用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所稱農業用地疑義」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說明:依本局98年3月6日台財產局管字第09840004681號開會通知單續辦。會議結論:
本案土地現況為水產養殖使用,雖屬「農業用地」容許使用之範疇,惟其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水產養殖區」,非屬於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所稱之「農業用地」。
- 本局98年3月26日台財產局管字第0984000749號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