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視窗切換
/
跳到主要內容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回國產署機關網站
財政部網站
最新消息
招標資訊
國有非公用財產招標資訊
其他機關招標資訊
委外招標資訊
招標行事曆
開標結果實況
線上申辦
線上申辦
線上查詢
便民服務
占用業務專區
邊際土地認養專區
國有土地綠美化效益
招標設定地上權業務專區
價金試算
單位面積換算
各種申請書表(含填寫範例)之下載
機關服務
共同開發案件成果專區
國有公用財產園地
法令查詢
主動公開資訊
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已分回尚待處理建物資訊
公示送達承租人(或其繼承人)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媒合平台
看屋專區
廉政園地
:::
首頁
>
行政規則
>
非條列式行政規則
> 條文內容
非條列式行政規則-法院判決占用人應支付占用本署經管國有土地之使用補償金,在本署未實際收取使用補償金前,仍應免課徵土地稅
按國有財產法第8條:「國有土地及國有建築改良物,除放租有收益及第4條第2項第3款所指事業用者外,免徵土地稅及建築改良物稅」規定意旨,被占用之國有土地在未實際收取使用補償金前,尚無實質收益,仍應免徵土地稅。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視窗切換
我有興趣加入清單
Google Map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