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訊- 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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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新竹辦事處111年度招標第6批標租不動產資訊
公告日期:111年06月30日
開標日期:111年07月14日
-
標號
不動產標示
面積
(平方公尺)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租約類別 租期
(年) 競標底價
(元) 投標保證金
(元) 使用限制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備註 -
-
標號
1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三姓段0195-0003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香中段0697-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453
853.52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453
853.52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乙種工業區
乙種工業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4,263,618
投標保證金
(元)427,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195-3地號土地全筆範圍、697地號土地編號8、12、13範圍,現況為水泥地、植草、植栽(部份下有排水溝)。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現況部份下有排水溝,承租人租用後應維持水道暢通,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2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大庄段0734-0001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大庄段0737-0001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26.4
35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26.4
35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農業區
農業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72,63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734-1地號土地編號1、737-1地號土地編號2範圍,現況為鐵皮圍籬內水泥地。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3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光復段1289-0013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光復段1290-0003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22
10.5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22
10.5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乙種工業區
乙種工業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146,250
投標保證金
(元)15,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1289-13地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本案標的1290-3地號土地屬基金財產,如依法需繳納營業稅者,應由得標人負擔,並依應給付之訂約權利金及年租金乘以營業稅徵收率5%計算。
2.本案標的為附圖1289-13地號土地編號5及1290-3地號土地編號2範圍,現況為雜樹、水泥地、柏油地。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4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育賢段0444-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5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5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一種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72,00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444地號土地編號9範圍,現況為鐵皮棚架。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為十年,得提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5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東橋段0491-0008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9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9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二種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49,815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屬基金財產,如依法需繳納營業稅者,應由得標人負擔,並依應給付之訂約權利金及年租金乘以營業稅徵收率5%計算。
2.本案標的為附圖491-8地號土地編號2範圍,現況為雜草林。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6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東橋段0491-0024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7.64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7.64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二種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97,637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屬基金財產,如依法需繳納營業稅者,應由得標人負擔,並依應給付之訂約權利金及年租金乘以營業稅徵收率5%計算。
2.本案標的為附圖491-24地號土地整筆範圍,現況為柏油地(部分上有堆置雜物及棚架)。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7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虎山段0988-0001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虎山段0988-0003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樹下段0179-0001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64
12
24.42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64
12
24.42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69,734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988-1地號土地編號2、988-3地號土地編號2、179-1地號土地全筆範圍,現況為柏油地、水泥地(上有鐵皮棚架、帆布車棚)。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為非都市土地,其使用管制悉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8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雅溪段0918-0000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雅溪段0933-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6
20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6
20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55,62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918地號土地編號4、933地號土地編號5範圍,現況為鐵皮棚房。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為非都市土地,其使用管制悉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9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雅溪段0931-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1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1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4,851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931地號土地編號3範圍,現況為鐵皮棚房。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為非都市土地,其使用管制悉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0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雅溪段0932-0000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雅溪段0933-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24
24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24
24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21,168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932地號土地編號4、933地號土地編號4範圍,現況為鐵皮棚房。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為非都市土地,其使用管制悉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1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雅溪段0933-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7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16,317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933地號土地編號3範圍,現況為鐵皮棚房。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為非都市土地,其使用管制悉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2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新港段0084-0000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新港段0084-0005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新港段0084-0014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631.47
300
0.56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631.47
300
0.56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2,292,474
投標保證金
(元)23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84地號土地編號1、2、8範圍、84-5地號土地編號14、18、21範圍、84-14地號土地全筆,現況為柏油地、雜草林、部分水泥地、雜草地。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為十年,得提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未臨路,請投標人投標前自行評估使用之可行性。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3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樹下段1269-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050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050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租約類別
農作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30,80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國有土地(農作、畜牧、養殖)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1269地號土地編號1範圍,現況為雜草林。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全年收穫總量×正產物單價乘以25%計收。
5.本案係屬農作地標租租賃契約,標的限作農作使用,為非都市土地,其使用管制悉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4
不動產標示
新竹縣竹東鎮富貴段0185-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64.18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64.18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41,011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185地號土地編號2範圍,現況為鐵皮棚房、圍牆內水泥地。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為非都市土地,其使用管制悉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9.本案土地上建物為農地未登記工廠,占用人已提出工廠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出具該未登記工廠已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等相關規定申請納管並經審核完成限期提出工廠改善計畫之公函,得標人應依工廠輔導法自行評估輔導改善之可行性;另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10.依新竹縣政府110年12月14日府工河字第1103639621號函載「現況仍有排水設施坐落其上」,承租人租用後應保持排水暢通,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5
不動產標示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埔段0237-0031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埔段0237-0088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埔段0237-0089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埔段0237-0090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埔段0237-0091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埔段0237-0092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077
3278
1758
1445
1489
229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077
3278
1758
1445
1489
229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3,076,962
投標保證金
(元)308,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237-31、237-88、237-89、237-90、237-91、237-92地號土地整筆範圍,現況為雜草地、竹子、果園、菜園。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為十年,得提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縣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部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6
不動產標示
新竹縣湖口鄉八德段0918-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827.12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827.12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農業區水利用地
租約類別
農作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35,70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國有土地(農作、畜牧、養殖)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918地號土地編號2、3範圍,現況為雜草地及泥土地。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全年收穫總量×正產物單價乘以25%計收。
5.本案係屬農作地標租租賃契約,標的限作農作使用,為非都市土地,其使用管制悉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7
不動產標示
新竹縣湖口鄉信勢段0377-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41.88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41.88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206,029
投標保證金
(元)21,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377地號土地編號2範圍,現況為圍牆內加強磚造平房、棚架。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為十年,得提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縣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8
不動產標示
新竹縣新豐鄉泰安段0015-0000地號
新竹縣新豐鄉泰安段0065-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5
293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5
293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綠地用地
部分綠地用地、部分道路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1,888,777
投標保證金
(元)189,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15地號土地編號2範圍、65地號土地編號2範圍,現況為私設停車場(活動柵欄內水泥地、繪有停車格、車道)。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縣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9
不動產標示
新竹縣橫山鄉橫村段0179-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36.95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36.95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18,118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179地號土地編號1範圍,現況為鐵皮棚房、鐵皮圍籬內水泥地。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本案標的為非都市土地,其使用管制悉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8.本案土地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按建築基地現狀辦理標租之不動產。
9.本案土地未臨路,請投標人投標前自行評估使用之可行性。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20
不動產標示
新竹縣關西鎮西安段0193-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62.48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62.48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137,456
投標保證金
(元)14,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193地號土地編號2、3範圍,現況為泥土雜草地、泥土碎石地等。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為十年,得提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縣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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