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訊- 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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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115年度招標第4批標租不動產資訊
公告日期:115年04月29日
開標日期:115年05月14日
-
標號
不動產標示
面積
(平方公尺)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租約類別 租期
(年) 競標底價
(元) 投標保證金
(元) 使用限制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備註 -
-
標號
1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份市東庄段0740-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約180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約180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207,000
投標保證金
(元)21,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740地號第2錄範圍,地上物為雜草(木)。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 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八)本案土地以約計面積辦理標租,標租機關於簽訂契約前,會同得標人確認租賃範圍,並製成會勘紀錄。得標人如對租賃土地界址有疑義,應於本分署同意後,自費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辦理,不得以本分署位置圖記載有誤而要求損害賠償或解除標租契約退還保證金。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2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07地號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38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1.67
12.89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1.67
12.89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1,56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265-7地號、265-38地號,地上物為雜草地等。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 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3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41地號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45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03.96
1.64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03.96
1.64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3,696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265-41地號、265-45地號,地上物為水泥地等。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 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4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42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31.36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31.36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11,598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265-42地號,地上物為水泥地、雜草地等。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 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5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09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91.07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91.0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6,687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265-9地號,地上物為水泥地、雜草地等。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 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6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苗栗市聯合段0018-0000地號
苗栗縣苗栗市聯合段0019-0000地號
苗栗縣苗栗市聯合段0020-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約40
48.82
約17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約40
48.82
約1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保存區
停車場用地
機關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160,211
投標保證金
(元)17,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18、19、20地號範圍,地上物為雜草地等。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 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八)本案18、20地號土地以約計面積辦理標租,標租機關於簽訂契約前,會同得標人確認租賃範圍,並製成會勘紀錄。得標人如對租賃土地界址有疑義,應於本分署同意後,自費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辦理,不得以本分署位置圖記載有誤而要求損害賠償或解除標租契約退還保證金。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7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份市信義段0901-0002地號
苗栗縣頭份市信義段0920-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約0.4
約27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約0.4
約2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
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50,005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901-2地號第2錄、920地號第2錄範圍,地上物為雜草(木)、雜草地及少許農作等。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 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八)本案土地以約計面積辦理標租,標租機關於簽訂契約前,會同得標人確認租賃範圍,並製成會勘紀錄。得標人如對租賃土地界址有疑義,應於本分署同意後,自費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辦理,不得以本分署位置圖記載有誤而要求損害賠償或解除標租契約退還保證金。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8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份市東庄段1229-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約65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約65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附帶條件)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74,75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1229地號第3錄範圍,地上物為雜草(木)等。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八)本案土地以約計面積辦理標租,標租機關於簽訂契約前,會同得標人確認租賃範圍,並製成會勘紀錄。得標人如對租賃土地界址有疑義,應於本分署同意後,自費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辦理,不得以本分署位置圖記載有誤而要求損害賠償或解除標租契約退還保證金。
(九)本案113年7月10日頭市農字第1130017931號函,載明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應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相關規定事項妥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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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9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卓蘭鎮酸柑湖段1277-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17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1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3原列標底價
(元)11,934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1277地號,地上物為雜木林(竹)。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 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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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10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竹南鎮東平段0844-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46.84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46.84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公園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67,824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一)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二)本標號土地為附圖844地號,地上物為雜草木等。
(三)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四)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五)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六)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七)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1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烏日區光日段0666-0002地號
臺中市烏日區光日段0669-0013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4.18
225.50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4.18
225.50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住三)
住宅區(住三)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1,090,560
投標保證金
(元)1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666-2、669-13地號範圍,地上物為雜草(木)地、水泥地、土石地。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的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悉依臺中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6.本標號土地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核發供得標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惟得否建築使用,請投標人自行參閱投標須知之規範評估。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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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如對招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37-350668#202 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