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訊- 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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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115年度招標第1批合作闢建停車場
公告日期:115年07月30日
開標日期:11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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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土地標示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地類別 權利金底價
(元) 押標金金額
(元) 合作期間
(年)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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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1
土地標示
臺中市北屯區環中段0038-0000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4477.55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文中用地
權利金底價
(元)241,788
保證金額
(元)24,000
合作期間
(年)簽約日起算6年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38地號第1、2錄範圍,地上物為圍籬內雜草土石地。(第3錄為「配電室」,非屬招標範圍)
3.按現況點交予得標人,現況請投標人逕至現地參觀。
4.限得標人作停車場使用,並應自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
5.得標人可自行拆除地上部分阻隔設施,並於現場點交時現場確認範圍,惟於契約屆滿時需設置阻隔設施後返還土地。
6.履約保證金以得標權利金10%計算(四捨五入至千位,最低為新臺幣5萬元整)。
7.本案土地合作期間自簽約日起算6年,期滿不予續約,得標人應依契約第八條約定,交還土地。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2
土地標示
臺中市北區水源段0125-0021地號
臺中市北區水源段0125-0029地號
臺中市北區水源段0125-0099地號
臺中市北區水源段0125-0100地號
臺中市北區水源段0135-0026地號
臺中市北區水源段0135-0033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254
37
73
2
18
2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部分第二種住宅區 部分第三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部分第二種住宅區 部分第三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權利金底價
(元)40,790
保證金額
(元)10,000
合作期間
(年)簽約日起算6年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125-21、125-29、125-99(第1錄)、125-100、135-26、135-33地號,地上物為柏油地(上有電桿、置物品、不特定人士停放車輛)、人行道、水泥地人行步道、柏油地(下有暗溝)。(125-99地號第2錄為出租使用,非屬招標範圍)
3.按現況點交予得標人,現況請投標人逕至現地參觀。
4.限得標人作停車場使用,並應自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
5.得標人可自行拆除地上部分阻隔設施,並於現場點交時現場確認範圍,惟於契約屆滿時需設置阻隔設施後返還土地。
6.履約保證金以得標權利金10%計算(四捨五入至千位,最低為新臺幣5萬元整)。
7.本案土地合作期間自簽約日起算6年,期滿不予續約,得標人應依契約第八條約定,交還土地。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3
土地標示
臺中市西屯區鑫大鵬段0026-0000地號
臺中市西屯區鑫大鵬段0056-0000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484.37
799.8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第一之一種住宅區
權利金底價
(元)159,238
保證金額
(元)16,000
合作期間
(年)約3年,期限至118年6月底止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26、56地號全部範圍。26地號地上物為圍籬內雜草木(部分香蕉樹)、鋪設帆布(下有暗溝)(上有雜物、衣架、盆栽等)。56地號地上物為圍籬內雜草木、圍籬、鋪設帆布(上停放車輛)、鋪設塑膠板、木板、鐵板等。
3.按現況點交予得標人,現況請投標人逕至現場參觀。
4.限得標人作停車場使用,並應自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
5.得標人可自行拆除地上部分阻隔設施,並於現場點交時現場確認範圍,惟於契約屆滿時需設置阻隔設施後返還土地。
6.履約保證金以得標權利金10%計算(四捨五入至千位,最低為新臺幣5萬元整)。
7.本案土地合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8年6月30日止,期限屆期時,倘招標機關已有處分利用計畫,即不予續約,得標人應依契約第八條約定,交還土地。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4
土地標示
臺中市東區旱溪段0002-0109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2803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公園用地
權利金底價
(元)122,548
保證金額
(元)12,000
合作期間
(年)簽約日起算6年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2-109地號全部範圍,地上物為圍籬內柏油土石地、雜草樹木地、棚架。
3.按現況點交予得標人,現況請投標人逕至現場參觀。
4.限得標人作停車場使用,並應自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
5.得標人可自行拆除地上部分阻隔設施,並於現場點交時現場確認範圍,惟於契約屆滿時需設置阻隔設施後返還土地。
6.履約保證金以得標權利金10%計算(四捨五入至千位,最低為新臺幣5萬元整)。
7.本案土地合作期間自簽約日起算6年,期滿不予續約,得標人應依契約第八條約定,交還土地。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5
土地標示
臺中市東區旱溪段0275-0004地號
臺中市東區旱溪段0275-0146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1616.1
542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二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權利金底價
(元)90,314
保證金額
(元)10,000
合作期間
(年)約3年,期限至118年6月底止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275-4、275-146地號部分範圍,地上物為柏油地(上有不特定人停放車輛、下部分有暗溝)、圍籬內雜草(木)地、水泥地通道、堆置房屋拆除之磚塊及部分廢棄物、電桿、柏油地通道、水泥石磚地。(275-4地號第2、12、14、16錄及275-146地號第2錄為通道,非屬招標範圍)
3.按現況點交予得標人,現況請投標人逕至現場參觀。
4.限得標人作停車場使用,並應自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
5.得標人可自行拆除地上部分阻隔設施,並於現場點交時現場確認範圍,惟於契約屆滿時需設置阻隔設施後返還土地。
6.履約保證金以得標權利金10%計算(四捨五入至千位,最低為新臺幣5萬元整)。
7.本案土地合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8年6月30日止,期限屆期時,倘招標機關已有處分利用計畫,即不予續約,得標人應依契約第八條約定,交還土地。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6
土地標示
新竹縣竹北市興崙段0850-0000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1962.05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色產業專用區
權利金底價
(元)167,501
保證金額
(元)17,000
合作期間
(年)約1年,簽約日起至116年4月30日止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850地號全部範圍,地上物為雜草地。
3.按現況點交予得標人,現況請投標人逕至現地參觀。
4.限得標人作停車場使用,並應自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
5.履約保證金以得標權利金10%計算(四捨五入至千位,最低為新臺幣5萬元整)。
6.本案土地合作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6年4月30日止,期滿不予續約,得標人應依契約第八條約定,交還土地。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7
土地標示
雲林縣北港鎮北糖段1043-0000地號
雲林縣北港鎮北糖段1044-0000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780.77
4390.12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商業區
商業區
權利金底價
(元)703,678
保證金額
(元)70,000
合作期間
(年)簽約日起算3年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1043、1044地號全部範圍,地上物為鐵絲網圍籬內泥土地上有鋪設防草布。
3.按現況點交予得標人,現況請投標人逕至現地參觀。
4.限得標人作停車場使用,並應自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
5.得標人可自行拆除地上部分阻隔設施,並於現場點交時現場確認範圍,惟於契約屆滿時需設置阻隔設施後返還土地。
6.履約保證金以得標權利金10%計算(四捨五入至千位,最低為新臺幣5萬元整)。
7.本案土地合作期間自簽約日起算3年,期限屆滿時,倘招標機關已有處分利用計畫,即不予續約,得標人應依契約第八條約定,交還土地。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8
土地標示
雲林縣林內鄉中山段0114-0000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2483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停車場
權利金底價
(元)59,592
保證金額
(元)10,000
合作期間
(年)簽約日起算3年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114地號全部範圍,地上物為圍牆內景觀樹、水泥階梯及柏油地。
3.按現況點交予得標人,現況請投標人逕至現地參觀。
4.限得標人作停車場使用,並應自行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停車場登記證。
5.得標人可自行拆除地上部分阻隔設施,並於現場點交時現場確認範圍,惟於契約屆滿時需設置阻隔設施後返還土地。
6.履約保證金以得標權利金10%計算(四捨五入至千位,最低為新臺幣5萬元整)。
7.本案土地合作期間自簽約日起算3年,期限屆滿時,倘招標機關已有處分利用計畫,即不予續約,得標人應依契約第八條約定,交還土地。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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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如對招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4-23025353分機1108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