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私共有土地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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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點
他共有人處分其私有持分,或私有持分經拍賣,函詢本署是否優先承購時,除國有持分已有使用計畫者外,不予主張優先承購。
前項優先承購及所需經費,應依政府採購法及預算程序辦理。
他共有人處分其私有持分,或私有持分經拍賣,函詢本署是否優先承購時,除國有持分已有使用計畫者外,不予主張優先承購。
前項優先承購及所需經費,應依政府採購法及預算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