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Facebook Line Twitter

首頁行政規則條列式行政規則 >  條文內容   

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售作業程序

  • 第 7 點

    投標人參加投標,應依下列規定:

    (一)填具投標單:
    1、載明投標人(自然人應註明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址及電話號碼。法人或其他權利主體應註明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及法人統一編號或經權責單位核發之許可文件字號暨法定代理人姓名)、標的物、投標金額及承諾事項。
    2、投標金額應用中文大寫。
    3、投標人為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於投標單內簽名並蓋章(父母均應列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如有協議或經法院判決確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並辦妥戶籍登記者,僅需列任監護人之父或母,並應檢附戶籍資料)。
    (二)保證金:
    1、按標售底價百分之十計算(計至千位)。
    2、限以經政府依法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農會或漁會為發票人及付款人,且受款人為標售機關或空白之劃線支票或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
    3、保證金之受款人非標售機關名義者,應經所載受款人背書且票據上不得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三)投標方式:依下列方式密封投標單函件後,以郵遞方式,用掛號函件於開啟信箱前寄達標售機關指定之郵政信箱。逾期寄達者,由投標人逕洽郵局辦理原件退還:
    1、投標人自備內、外信封,將投標單及保證金票據裝入內信封密封後,填寫投標專用標封黏貼於內信封上,裝入外信封密封;或自備單一信封裝入投標單及保證金票據後密封。
    2、每一內信封以內裝單一標號投標單及保證金票據為限。
    3、外信封及單一信封無需黏貼投標專用標封或填寫標號,得註明「投標函件」字樣。
    (四)參觀開標:投標人可於開標當時到場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