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應收款項及債權憑證管理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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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作業期程及書表格式)
應收款項及債權憑證註銷案件,出租機關應於每年七月底前報本署。
出租機關辦理應收款項及債權憑證註銷案件相關書表及債權憑證列管清冊格式,由本署另定之。
應收款項及債權憑證註銷案件,出租機關應於每年七月底前報本署。
出租機關辦理應收款項及債權憑證註銷案件相關書表及債權憑證列管清冊格式,由本署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