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認養維護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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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點
契約終止時,除經執行機關認定有助於文化資產管理維護之設施外,認養人應回復原狀,返還認養標的。認養人如有違反契約約定行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契約終止時,除經執行機關認定有助於文化資產管理維護之設施外,認養人應回復原狀,返還認養標的。認養人如有違反契約約定行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