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Facebook Line Twitter

首頁行政規則條列式行政規則 >  條文內容   

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私人墳墓使用作業要點

  • 第10點

    承租人申請承租人名義變更由其他墓主換約續租者,應會同填具申請書(需蓋原承租人租約章或蓋印鑑章並附印鑑證明)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原租約。
    (二)第四點規定之文件。
    前項新承租人為二人以上,因故無法全體會同申請承租人名義變更換約者,得由部分新承租人為代表(下稱代表承租人)切結並同意於租約約定下列事項後,以全體新承租人名義申請換約續租:
    (一)代表承租人對租約所定承租人應負擔事項負連帶責任。
    (二)租賃權產生爭議時,由代表承租人自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