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耕地放租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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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點
承租人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他人使用時,其租約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者,原訂租約無效;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者,放租機關得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承租人不得請求補償。
承租人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他人使用時,其租約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者,原訂租約無效;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者,放租機關得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承租人不得請求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