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耕地放租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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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點
租賃耕地因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致農作物歉收,放租機關辦理減免租金之計收基準及實施方式如下:
(一)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耕地租約,依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二)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耕地租約,比照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租賃耕地因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致農作物歉收,放租機關辦理減免租金之計收基準及實施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