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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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
為利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依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同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之一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出租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指定或登錄為文化資產者,其標租依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標租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