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智慧綠建築推動獎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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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點
地租優惠範圍以取得「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建築物對應之土地面積為限。
屬分期分區開發者,應全區併同檢討,前項地租優惠範圍不得重複計算,並應符合前點規定。
地租優惠範圍以取得「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建築物對應之土地面積為限。
屬分期分區開發者,應全區併同檢討,前項地租優惠範圍不得重複計算,並應符合前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