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宿舍管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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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點
管理機關得依實際需要訂定宿舍公約,明定下列事項:
(一)公共衛生遵守事項。
(二)公共安全維護事項。
(三)公共秩序維持事項。
(四)公有財產愛護事項。
前項公約(範例如附件一、二),懸掛於宿舍之明顯處所,俾借用人共同遵守。
宿舍借用人不遵守宿舍公約,經事務管理人員勸導無效者,簽請機關首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