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國有財產估價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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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點
國有財產價格之查估評定或計算作業,由本署及本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各分署)依本作業程序執行之。
各分署所屬辦事處執行本作業程序相關作業,應依各分署分層負責明細表相關規定辦理。
國有財產價格之查估評定或計算作業,由本署及本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各分署)依本作業程序執行之。
各分署所屬辦事處執行本作業程序相關作業,應依各分署分層負責明細表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