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Facebook Line Twitter

首頁法令查詢 >  條文內容   

法令查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 第3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