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查詢-國有財產計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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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點
依本計價方式查估之各項國有財產價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屬各分署應循估價作業程序提交所屬各分署國有財產估價小組審核,並依規定將審核結果報由國有財產署提交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評定。
他機關或機構查估之國有財產價格,經行政院或財政部交付複估者,得由國有財產署逕提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