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查詢-國有財產計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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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點
國有動產價格之計算方法如下:
(一)一般國有動產價格,以原價扣除折舊後之餘額,按物價指數查估;其無原價者,按重置價格查估。(二)特殊物品按市價逐件查估。(三)抵稅之動產價格,按核定抵繳金額計算。其經列標未能標脫者,得逕行按照原底價減一成計算,再行列標。其仍無法標脫者,得續減價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