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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條列式行政規則-公告財政部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條文

  • 主旨: 公告財政部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3項、第6條第3項及第9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財政部職掌法令關於國有財產部分,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條文如附件。

    二、財政部109年2月12日台財產管字第10940000910號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