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Facebook Line Twitter

首頁行政規則非條列式行政規則 >  條文內容   

非條列式行政規則-(停止適用)公告本部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條文

  • 主旨: 公告本部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電子簽章法第4條第3項、第6條第3項及第9條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本部職掌法令關於國有財產部分,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條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