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式行政規則-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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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點
各機關學校管理之眷舍房地,依本要點所定處理方式報請處理時,應列冊(格式如附件一)經主管機關報送執行機關層報行政院核定,並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後,移交國有財產局依法處理。
各機關學校管理之眷舍房地,依本要點所定處理方式報請處理時,應列冊(格式如附件一)經主管機關報送執行機關層報行政院核定,並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後,移交國有財產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