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訊- 招標公告
投標單請列印完整,否則視為無效標。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113年度招標第1批招標設定地上權資訊
公告日期:113年01月22日
開標日期:113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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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土地標示
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權利金底價
(元) 保證金額
(元)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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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1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一小段0295-0000地號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一小段0296-0000地號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一小段0296-0001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3
411
119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三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
(元)151,562,975
保證金額
(元)15,157,000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 地上現況為水泥地(機車停車場)、簡易綠美化設施(含數棵樹木)。按現狀點交,由得標人自理,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 地上有數棵樹木係屬臺北市政府公告之受保護樹木,應由得標人依「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規定自行處理。另未列管受保護樹木之樹木,於土地開發時亦請注意樹木保護相關規定。
3. 本案地上權存續期間為70年。
4. 本案地上權標的之月地租按下列加總計收:
(1) 按得標人簽訂本契約當期土地申報地價2.5﹪計算年地租後,再以其十二分之一計算(四捨五入)。申報地價調整時,不隨同調整。
(2) 按當期土地申報地價1﹪計算年地租後,再以其十二分之一計算(四捨五入)。申報地價調整時,應於申報地價調整之日起隨同調整。
5. 同小段296-2、296-3、299-1、299-2、299-3、299-5地號6筆國有土地,併同同小段298、299、299-6地號3筆私有土地,符合辦理前面基地線轉向認定之規定,轉向認定後合併建築評估無畸零地情形。
6. 本案296-1地號國有土地位於捷運新莊線潛盾上下行隧道穿越,潛盾隧道之覆土深度約地下9公尺(即捷運系統路線穿越地),基地開挖施工對捷運設施之影響評估,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第6條規定,捷運隧道環外緣1公尺以內環繞之區域為禁建範圍。(二)「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禁建限建範圍內列管案件審核及管理基準」第8條規定,位於捷運設施特定範圍內之基地開挖,其開挖對捷運設施安全影響評估報告需先委託專業機構審查。(三)捷運兩側禁限建範圍內,應依上述二法規命令辦理。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二小段0267-0003地號
臺北市中正區福和段二小段0291-0004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515.34
106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三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
(元)190,936,788
保證金額
(元)19,094,000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 地上現況為圍籬內水泥地、防火間隔。按現狀點交,由得標人自理,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 本案地上權存續期間為70年。
3. 本案地上權標的之月地租按下列加總計收:
(1) 按得標人簽訂本契約當期土地申報地價2.5﹪計算年地租後,再以其十二分之一計算(四捨五入)。申報地價調整時,不隨同調整。
(2) 按當期土地申報地價1﹪計算年地租後,再以其十二分之一計算(四捨五入)。申報地價調整時,應於申報地價調整之日起隨同調整。
4. 毗鄰西側同小段269地號私有土地涉畸零地情事,由得標人依臺北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及投標須知第1點第9項等相關規定,代為辦理畸零地洽商讓售事宜,如畸零地所有權人同意讓售,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價購取得畸零地所有權後,併同同小段267-34地號國有土地納入本案地上權契約範圍。
5. 本案267-3地號土地係屬「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財產,如依法應課徵營業稅,應由得標人負擔;291-4地號土地係屬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財產,得標人應繳納營業稅。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3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新店區梅花湖段0288-0000地號
新北市新店區梅花湖段0289-0000地號
新北市新店區梅花湖段0295-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58.98
196.41
810.04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二種住宅區
第二種住宅區
第二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
(元)24,351,660
保證金額
(元)2,436,000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 地上現況為雜草林,按現狀點交,由得標人自理,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 地上樹木,於土地開發時請注意樹木保護相關規定。
3. 本案地上權存續期間為70年。
4. 本案地上權標的之月地租按下列加總計收:
(1) 按得標人簽訂本契約當期土地申報地價2.5﹪計算年地租後,再以其十二分之一計算(四捨五入)。申報地價調整時,不隨同調整。
(2) 按當期土地申報地價1﹪計算年地租後,再以其十二分之一計算(四捨五入)。申報地價調整時,應於申報地價調整之日起隨同調整。
5. 本案國有土地毗鄰有同段284-1地號私有第二種住宅區土地,如畸零地所有權人申請調處時,由得標人依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及投標須知第1點第9項相關規定,代為辦理畸零地協議調整地形、合併使用或調處事宜。
6. 本案土地位屬新北市公告山坡地範圍,應依新北市政府109年11月10日核定實施[變更新店水源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通盤檢討範圍)]都市計畫書相關規定辦理。
7. 本案土地係屬「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基金財產」,得標人應繳納營業稅。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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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如對招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2-2781-4750轉1512 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