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訊- 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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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114年度招標第10批標租不動產資訊
公告日期:114年10月31日
開標日期:114年11月14日
-
標號
不動產標示
面積
(平方公尺)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租約類別 租期
(年) 競標底價
(元) 投標保證金
(元) 使用限制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備註 -
-
標號
1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份市東庄段0740-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221.34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80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792,000
投標保證金
(元)8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740地號第2錄範圍,地上物為雜草(木)。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標的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核發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惟得否建築使用,請投標人自行參閱投標須知之規範評估。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8.本案土地以約計面積辦理標租,標租機關於簽訂契約前,會同得標人確認租賃範圍,並製成會勘紀錄。得標人如對租賃土地界址有疑義,應於本分署同意後,自費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辦理,不得以本分署位置圖記載有誤而要求損害賠償或解除標租契約退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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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2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07地號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38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1.67
12.89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1.67
12.89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5,793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265-7地號、265-38地號,地上物為雜草地等。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標的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核發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惟得否建築使用,請投標人自行參閱投標須知之規範評估。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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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3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份市合興段0265-0041地號
苗栗縣頭份市合興段0265-0045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03.96
1.64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03.96
1.64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13,728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265-41地號、265-45地號,地上物為水泥地等。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標的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核發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惟得否建築使用,請投標人自行參閱投標須知之規範評估。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4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42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31.36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31.36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43,077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265-42地號,地上物為水泥地、雜草地等。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標的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核發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惟得否建築使用,請投標人自行參閱投標須知之規範評估。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5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後龍鎮合興段0265-0009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91.07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91.0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一般農業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租約類別
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24,839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265-9地號,地上物為水泥地、雜草地等。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標的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核發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惟得否建築使用,請投標人自行參閱投標須知之規範評估。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6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苗栗市聯合段0018-0000地號
苗栗縣苗栗市聯合段0019-0000地號
苗栗縣苗栗市聯合段0020-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99.09
48.82
19.18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40
48.82
1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保存區
停車場用地
機關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288,381
投標保證金
(元)29,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18、19、20地號範圍,地上物為雜草地等。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8.本案18、20地號土地以約計面積辦理標租,標租機關於簽訂契約前,會同得標人確認租賃範圍,並製成會勘紀錄。得標人如對租賃土地界址有疑義,應於本分署同意後,自費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辦理,不得以本分署位置圖記載有誤而要求損害賠償或解除標租契約退還保證金。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7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份市信義段0901-0002地號
苗栗縣頭份市信義段0920-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
104.9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0.4
2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
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191,800
投標保證金
(元)2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901-2地號第2錄、920地號第2錄範圍,地上物為雜草(木)、雜草地及少許農作等。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標的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核發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惟得否建築使用,請投標人自行參閱投標須知之規範評估。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8.本案土地以約計面積辦理標租,標租機關於簽訂契約前,會同得標人確認租賃範圍,並製成會勘紀錄。得標人如對租賃土地界址有疑義,應於本分署同意後,自費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辦理,不得以本分署位置圖記載有誤而要求損害賠償或解除標租契約退還保證金。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8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頭份市東庄段1229-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216.75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65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附帶條件)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286,000
投標保證金
(元)29,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1229地號第3錄範圍,地上物為雜草(木)等。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標的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核發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惟得否建築使用,請投標人自行參閱投標須知之規範評估。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8.本案土地以約計面積辦理標租,標租機關於簽訂契約前,會同得標人確認租賃範圍,並製成會勘紀錄。得標人如對租賃土地界址有疑義,應於本分署同意後,自費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辦理,不得以本分署位置圖記載有誤而要求損害賠償或解除標租契約退還保證金。
9.本案113年7月10日頭市農字第1130017931號函,載明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應依「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相關規定事項妥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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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9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卓蘭鎮酸柑湖段1277-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17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1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租約類別
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73,71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1277地號,地上物為雜木林(竹)。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標的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核發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惟得否建築使用,請投標人自行參閱投標須知之規範評估。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0
不動產標示
苗栗縣苑裡鎮苑西段0211-0000地號
苗栗縣苑裡鎮苑西段0216-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2.39
103.77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2.39
103.77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
租約類別
租期
(年)9原列標底價
(元)214,452
投標保證金
(元)22,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標號土地為附圖211、216地號,地上物為水泥地、泥土地等。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標號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未達十年,僅得提供得標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7.租賃土地如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地類別變更編定或都市計畫變更等事項,應依主管機關規範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得標人倘經簽約,使用標租不動產應注意相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者應配合辦理改正,不得以承租權對抗政府之取締。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11
不動產標示
新竹市新竹市東山段一小段0964-0000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東山段一小段0964-0002地號
新竹市新竹市東山段一小段01243-000建號
面積
(平方公尺)1074
25
234.8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64.65
1.51
234.8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二種住宅區
道路用地
租約類別
房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252,000
投標保證金
(元)26,000
使用限制
詳房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係屬中華民國109年11月20日(含)以後一併標租之非公用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目前出租中,原承租人得依決標之年租金優先承租及簽訂新租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41點第2項)
2.原承租人如非得標人,原承租人應於標租機關通知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送達標租機關表示是否願意以決標之年租金優先承租,願意優先承租者,應同時繳納相當於投標保證金之金額。原承租人優先承租並完成簽訂新租約,由標租機關通知得標人無息領回投標保證金。
3.原承租人逾期未表示優先承租、未繳納相當於投標保證金之金額、履約保證金或未簽訂新租約者,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標租機關於原租期屆滿騰空收回租賃物後,通知得標人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三個月內檢送檢測土壤報告、繳納履約保證金並簽訂租約。標租機關未能於原租期屆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騰空收回租賃物者,由標租機關通知得標人無息領回投標保證金。
4.本案標的部分屬基金財產,如依法需繳納營業稅者,應由得標人負擔,並依應給付之訂約權利金及年租金乘以營業稅徵收率5%計算。
5.本案標的為附圖964、964-2地號土地部分及1243建號建物全筆範圍,現況為東大路一段11巷1號(自製門牌),鋼筋混凝土造樓房。
6.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7.本案土地及建物一併辦理標租,年租金按得標之年租金計收。因逕予出租之租金率、土地申報地價、房屋課稅現值發生變動,致逕予出租之年租金高於得標之年租金時,改按逕予出租之年租金計收。
8.租賃房地,以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收益,租賃物修繕概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重新接(復)水、電、瓦斯等費用概由得標人負擔,並自起租日起由得標人負擔管理費(包含公共水、電費) 。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9.本案標的悉依新竹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10.本案房屋為己辦登記建物,主建物面積為234.80平方公尺。
11.本案房屋訂於114年11月7日上午10:00至11:00開放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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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12
不動產標示
新竹縣竹東鎮中正段0062-0000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中正段0060-0000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中正段0063-0000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中正段0063-0001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中正段0064-0000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中正段0065-0000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中正段0066-0000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中正段0068-0000地號
新竹縣竹東鎮中正段0068-0001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93
775
2724
190
74
11447
1374
2592
108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93
707
2724
190
74
4436
1374
2592
108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工業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23,366,200
投標保證金
(元)2,337,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標的非屬基金財產。
2.本案標的為附圖如下:60地號土地範圍第1錄,現況為雜草地、雜樹。62地號土地範圍,現況為菜園。63地號土地範圍,現況為雜草地、雜樹。63-1地號土地範圍,現況為雜草地、雜樹。64地號土地範圍,現況為雜草地、雜樹。65地號土地範圍第5(603平方公尺)、6(665平方公尺)、7(780平方公尺)、8(2388平方公尺)錄,現況為雜草地、雜樹。66地號土地範圍,現況為菜園。68地號土地範圍第1(1481平方公尺)、2(1111平方公尺)錄,現況為雜草地、雜樹、菜園。68-1地號土地範圍,現況為雜草地、雜樹。
3.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4.本案標租標的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5%計收。
5.本案租賃期限為十年以上,得提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6.本案標的悉依新竹縣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之內容辦理。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但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108年7月31日公布修正)第14點之1第1項但書情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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