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訊- 招標公告
投標單請列印完整,否則視為無效標。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宜蘭辦事處113年度招標第17批標租不動產資訊
公告日期:113年08月29日
開標日期:113年09月13日
-
標號
不動產標示
面積
(平方公尺)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租約類別 租期
(年) 競標底價
(元) 投標保證金
(元) 使用限制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備註 -
-
標號
1
不動產標示
宜蘭縣三星鄉大洲三段0298-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683.46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683.46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751,806
投標保證金
(元)76,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地上為大洲路338號附近水泥地、泥土地,標脫後依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之五計收。
3.標租不動產租賃期間,倘有公共、公用事業需求,標租機關得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 27點規定,騰空收回部分標租不動產,並通知承租人變更租約。
4.租賃期限未達十年者,僅得供承租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5.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請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規定辦理)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2
不動產標示
宜蘭縣宜蘭市進士段0338-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34.65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34.65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第二種住宅區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2,777,595
投標保證金
(元)278,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地上為宜科一路279巷26號旁雜草地及營建廢棄物(太空包)等,標脫後依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之五計收。
3.標租不動產租賃期間,倘有公共、公用事業需求,標租機關得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 27點規定,騰空收回部分標租不動產,並通知承租人變更租約。
4.租賃期限未達十年者,僅得供承租人申請雜項執照及地方政府認定之臨時性建築物。
5.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請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規定辦理)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3
不動產標示
宜蘭縣冬山鄉安平段0570-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49.89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256.62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182,200
投標保證金
(元)19,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以約計面積標租(詳圖示570地號內①)
2.地上現況為照安一路298號附近雜草(林)地使用,按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之五計收。
3.標租不動產租賃期間,倘有公共、公用事業需求,標租機關得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 27點規定,騰空收回部分標租不動產,並通知承租人變更租約。
4.租賃期限十年(含)以上者,得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5.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請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規定辦理)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4
不動產標示
宜蘭縣蘇澳鎮永春段0105-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159.06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48.61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工業區農牧用地
租約類別
農作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2,70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國有土地(農作、畜牧、養殖)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標號土地以約計面積出租(詳圖示①)。
2.地上為崑明路96-6號附近雜草林地,標脫後依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本標號土地通行出入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3.本標號不動產限作農作使用,得標人應自簽訂標租租賃契約所訂起租日起算三個月內清除地上物,並自任耕作使用。
4.農作地標租之土地租金以全年收穫總量乘以正產物單價計收。
5.本標號土地,出租機關僅得在租約約定用途下,依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規定,同意部分土地作農業設施使用。
6.標租不動產租賃期間,倘有公共、公用事業需求,標租機關得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 27點規定,騰空收回部分標租不動產,並通知承租人變更租約。
7.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請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規定辦理)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5
不動產標示
宜蘭縣宜蘭市珍珠段1026-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4893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4893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農業區
租約類別
農作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67,30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國有土地(農作、畜牧、養殖)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地上為大學路542號附近雜草地,標脫後依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本標號不動產標租限作農作使用,得標人應自簽訂標租租賃契約所訂起租日起算三個月內清除地上物,並自任耕作使用。
3.農作地標租之土地租金以全年收穫總量乘以正產物單價計收。
4.標租不動產租賃期間,倘有公共、公用事業需求,標租機關得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7點規定,騰空收回部分標租不動產,並通知承租人變更租約。
5.承租人於租賃土地修建、增建、改建、新建相關農業設施,應先向標租機關申請發給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憑以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容許使用,並依建築管理及水土保持等有關規定辦理。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請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規定辦理)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6
不動產標示
宜蘭縣員山鄉外員段0092-0000地號
宜蘭縣員山鄉外員段0093-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357.41
11.11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357.41
11.11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農業區
農業區
租約類別
農作地租期
(年)10原列標底價
(元)6,800
投標保證金
(元)10,000
使用限制
詳國有土地(農作、畜牧、養殖)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復興路92號附近碎石雜草地,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本標號不動產標租限作農作使用,得標人應自簽訂標租租賃契約所訂起租日起算三個月內清除地上物,並自任耕作使用。
3.農作地標租之土地租金以全年收穫總量乘以正產物單價計收。
4.本標號土地,出租機關僅得在租約約定用途下,依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規定,同意部分土地作農業設施使用。
5.標租不動產租賃期間,倘有公共、公用事業需求,標租機關得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7點規定,騰空收回部分標租不動產,並通知承租人變更租約。
6.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請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規定辦理 )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7
不動產標示
宜蘭縣三星鄉大隱一段1109-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465.34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465.34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租約類別
基地租期
(年)20原列標底價
(元)460,686
投標保證金
(元)47,000
使用限制
詳基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地上為大隱一路69巷46弄26號附近雜草林地含少部分水泥地及荒廢果樹與竹子等,標脫後依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土地年租金按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之五計收。
3.標租不動產租賃期間,倘有公共、公用事業需求,標租機關得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7點規定,騰空收回部分標租不動產,並通知承租人變更租約。
4.租賃期限十年(含)以上者,得供承租人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5.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三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請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14點之1規定辦理)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標號
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一小段00343-000建號
面積
(平方公尺)163.61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63.61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租約類別
房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1,044,100
投標保證金
(元)105,000
使用限制
詳房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建物門牌為永康街37巷35號(鋼筋混凝土造
6層樓房之第1層)。租賃物以現狀交付得標人
使用,概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本案房屋屬區分所有建物,並就坐落之同小段312地號私有土地(登記次序0042)設定有地上權,設定權利範圍為77.07平方公尺。因設定地上權所需支付之地租,由本分署按期繳付土地所有權人。
3.本案房屋租金以月繳方式辦理。
4.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承租人應依約定用 途使用租賃物,且不得轉租他人使用,再依制式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房地租賃契約書第6點其他約定事項第11項第2款約定,不得擅自將租賃房地之全部或一部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違者,標租機關終止租約。
5.本案房屋管理費約為1,900元/月,以12個月為1期,且每期每戶再加收1個月,實際依管理委員會通知為準並由承租人另行支付。承租人應遵守本案房屋大廈管理委員會社區相關規約。
6.本案房屋採預約開放,訂於113年9月9日下午4點至5點開放看屋,請逕赴現場查看。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
標號
9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永和區四維段0786-0000地號
新北市永和區四維段0786-0001地號
新北市永和區四維段02563-000建號
面積
(平方公尺)1644.22
190.04
53.82
出租面積
(平方公尺)1644.22
190.04
53.82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
住宅區
租約類別
房地租期
(年)5原列標底價
(元)195,000
投標保證金
(元)20,000
使用限制
詳房地租賃契約書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建物門牌為民生路37巷3號3樓,共有部分
為同段2565建號,面積為1,850.49㎡,權利
範圍72/10000。租賃房地,以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概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2.本件租賃房地屬區分所有建物。
3.本案房地租金以月繳方式辦理。
4.承租人應遵守本案房地大廈管理委員會社區相關規約。
5.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承租人應依約定用途使用租賃物,且不得轉租他人使用,再依制式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房地租賃契約書第6點其他約定事項第11項第2款約定,不得擅自將租賃房地之全部或一部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違者,標租機關終止租約。
6.本標房地原已出租,原承租人得依決標之年租金優先承租及簽訂新租約,俟新租約租期屆滿或終止時,除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36點之1規定重新標租,且由承租人得標或優先承租外,承租人應返還租賃物並停止使用。
7.原承租人依規定優先承租並完成簽訂新租約,或原承租人放棄優先承租,而標租機關未能於原租期屆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騰空收回租賃物者,由標租機關通知得標人無息領回投標保證金。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
備註:如對招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3-9316122分機110 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