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訊- 招標公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114年度第3批第2標標租文化資產資訊
公告日期:114年11月21日
開標(資格審查)日期:114年12月30日
-
不動產標示
- 土地: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828-0003地號
- 土地: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858-0003地號
- 土地: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858-0001地號
- 土地: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869-0000地號
- 土地: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870-0000地號
- 土地: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871-0000地號
- 建物: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0418-000建號
- 建物: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0418-001建號
- 建物: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0420-000建號
- 建物: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0426-000建號
- 建物: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0425-000建號
- 建物:臺中市霧峰區新生段00427-000建號
-
門牌
- 仁愛路2號
- 仁愛路4號
- 信義路1、3號
- 信義路7號
- 仁愛路6號
- 仁愛路6、8號
-
標租面積
(平方公尺)- 土地: 59.83
- 土地: 126.12
- 土地: 6.17
- 土地: 1,684.81
- 土地: 500.91
- 土地: 104.51
- 建物: 190.88
- 建物: 239.87
- 建物: 158.43
- 建物: 129.24
- 建物: 47.45
- 建物: 197.35
-
文化資產名稱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光復新村省府眷舍
-
文化資產類別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景觀
-
文化資產主管機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臺中市政府
-
文化資產
是否須辦理修復-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道路用地
- 道路用地
- 道路用地
- 住宅區
- 住宅區
- 住宅區
-
最低年租金(元)
53,769
-
投標保證金(元)
10,000
-
履約保證金(元)
200,000
-
使用限制
詳標租租賃契約第十一條
-
租期(年)
5
-
是否停標
否
-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投標人投標金額(年租金)不得低於附表所列最低年租金,得標人實際應繳交之年租金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一點及標租租賃契約書第三條。
3.租賃期限屆滿前承租人得以書面申請換約續租,詳投標須知第二十四點及標租租賃契約書第十六條。
4.得標人或取得得標權之次得標人繳交履約保證金及年租金之計收基準及繳納方式,詳投標須知第十至十八點及標租租賃契約書第三、四條。
5.本文化景觀以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概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得標人簽訂租約後,應依租約約定提報保存維護計畫等,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
6.租賃關係存續期間,承租人擬轉讓租賃權或擬將租賃物全部或一部轉租他人使用,詳標租租賃契約書第十三、十四條。
7.本案庭院使用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經管霧峰區新生段872地號國有土地內部分土地,此部分非屬標租範圍,惟後續由得標人依現況負責管理維護。
8.新生段425建號(仁愛路6號)屋頂因火災燒毀,得標人後續應依文資主管機關訂定之保存維護計畫進行建造物或設施之保存維護及修繕事宜
9.本文化景觀採預約開放現場看屋,訂於114年12月2日上午9點30分至12點開放看屋,請投標人逕赴現場查看租賃物。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備註:如對招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1102 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