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訊- 招標公告
投標單請列印完整,否則視為無效標。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110年度招標第6批標租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公告日期: 110年11月29日
開標日期: 1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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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不動產標示
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競標底價 保證金額
(元)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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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1
不動產標示
臺中市新社區永興段1031-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9063.54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標售底價
(元)基本設備設置容量906KWP 回饋金比率3%
保證金額
(元)906,000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本案土地非屬基金財產。
2.本宗土地業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留1,100瓩(kW)饋線容量,俟案件發包後再將容量轉移給得標廠商。投標設備裝置容量如高於保留饋線容量時,應先洽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剩餘饋線容量後,自行評估。
3.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110年8月24日台中字第1101182720號函,引接線工程將由再生能源業者自行負擔,另加強電網工程將由再生能源業者與台電公司各自負擔1/2,目前初步預計將施作約10M架空配電線路之引接線工程,費用大約20萬元;另施作約130M架空配電線路之加強電網工程,費用大約15萬元。惟因上述費用仍須考量未來實際設置地點、裝置容量、配電設備數量及配電饋線引接長度等因素,故上述提供之費用僅供參考,將依實際費用計算為主。倘若再生能源業者配合相關工程進場事項,台電公司預計可於再生能源業者申請同意備案後四個月內完工,以利順利於時程內併網。
4.本案土地現況為雜草地、路燈、水泥地、柏油地、電桿等。
5.本案土地按現狀交付使用收益。地上物之騰空、拆遷或補償(如有)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6.本案土地年租金按得標回饋金比率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售電收入之乘積值計收(即回饋金)。
7.本案土地得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核發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所附租賃契約書第6條約定事項。
8.本案土地租賃期間以20年為限,承租人如有意續租,應於租期屆滿前6個月以書面申請換約,經標租機關同意續租者,租賃期間以20年為限,年租金依原租約之租金基準計收。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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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如對招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4-23025353#1102 羅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