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資訊- 招標公告
投標單請列印完整,否則視為無效標。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111年度招標第3批標租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公告日期: 111年12月30日
開標日期: 11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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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不動產標示
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競標底價 保證金額
(元)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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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1
不動產標示
花蓮縣吉安鄉廣榮段2346-0000地號
花蓮縣吉安鄉廣榮段2347-0000地號
花蓮縣吉安鄉廣榮段2348-0000地號
花蓮縣吉安鄉廣榮段2349-0000地號
面積
(平方公尺)約18,147.74
5,997
6,000
29,656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工業區農牧用地
工業區農牧用地
工業區農牧用地
工業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
(元)回饋金比率不得低於3%、投標設備裝置容量不得低於5,980峰瓩(kWp),且不超過14,950峰瓩(kWp)
保證金額
(元)5,980,000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非屬基金財產。
2.本宗土地業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留 7,000瓩(kW)饋線容量。投標設備裝置容量如高於保留饋線容量時,應先洽詢該公司剩餘饋線容量後,自行評估。
3.地上為新東華大橋橋頭附近泥土地、雜草林、磚造鐵平房及鐵皮棚架,按現狀交付得標人使用。地上物之騰空、拆遷、補償或鑑界等事項由得標人自行處理並負擔相關費用,本分署不負瑕疵擔保及債務不履行責任。
地上房屋建物已完成報廢程序,由得標廠商於併聯前自行完成拆除地上物。
4.廣榮段2346地號土地以約計面積按現狀辦理標租(詳圖示錄號①②④
),土地內有花蓮縣政府管有之地下水監測井使用面積約0.26平方公尺(詳圖示錄號③), 請得標廠商規劃設置時應先洽詢花蓮縣政府並避免影響監測井。
5.土地租賃範圍應以地政機關複丈成果為準,得標人如對租賃土地界址有疑義,應於本分署同意後,自費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並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辦理,不得以本分署位置圖記載有誤而要求損害賠償或解除標租契約退還保證金。
6.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表示,本案場需辦理加強電力 網工程,規劃由壽豐變電所「新設再生能源專用饋線」,依「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工程費用分攤原則及計費方式」初估費用約新台幣(下同) 179,662,000元。工程工期於正式申請並繳交分攤費用後即開始進場施作,工期約需12個月(不包含路證申請及用戶未能同意排停電施工等非可掌控因素)。倘由設置者自行建置電源線至變電所拱位併接,加強電網費用依「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工程費用分攤原則及計費方式」 2,068元/kW計算約1,450萬元。上述費用及工程工期僅供參考,費用細項內容請逕洽該公司營業處瞭解相關概估費用及併網期程後,詳為評估設置可行性 。
7.本宗土地經花蓮縣政府111年8月17日公告,使用分區由「工業區」變更為「一般農業區」。
8.本案不動產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範圍,後續承租人 倘有辦理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或學術研究行為,應依法踐行諮商同意程序。 連結Google Map(僅供參考) 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國有財產署圖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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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如對招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3-8339399#321 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