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適用)修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標售投標須知、領回應繼分價金申請書-(停止適用)修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標售投標須知、領回應繼分價金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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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修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標售投標須知、領回應繼分價金申請書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1年6月8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1100184370號函
公布修正日期:(10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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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標售投標須知、領回應繼分價金申請書( 如附件,含對照表),並自108年7月15日起生效,請查照。說明:一、依本署108年6月4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800139750號函及108年7月5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840005570號函續辦。二、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標售公告格式同本署106年12月27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640010461號函修正版本,投標單、標售證明書及提撥價金公告格式同本署102年12月30日台財產署管字第10240031870號函修正版本。
-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標售投標須知(自109年11月27日起停止適用)
-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標售投標須知修正對照表(自109年11月27日起停止適用)
- 領回應繼分價金申請書(自108年7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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