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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
標租房地與租賃住宅包租業資訊- 招標公告
標租房地與租賃住宅包租業資訊
投標單請列印完整,否則視為無效標。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114年度招標第3批標租房地與租賃住宅包租業資訊
公告日期:114年07月24日
開標日期:114年09月11日
-
標號
序號
租賃住宅及基地標示
標租面積
(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年租金底價
(元) 投標保證金
(元) 使用限制 租賃期限
(年) 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備註 -
-
標號
1
序號
1
1
1
2
2
2
租賃住宅及基地標示
房屋:花蓮縣花蓮市民德段00081-000建號
土地:花蓮縣花蓮市民德段0125-0000地號
門牌:永安街3、3之1至3之3、5 、5之1至5之3號
房屋:花蓮縣花蓮市民德段00081-001建號
土地:花蓮縣花蓮市民德段0125-0000地號
門牌:永安街7、7之1至7之3、9 、9之1至9之3、11、11之1至11之3、13、13之1至13之3號
標租面積
(平方公尺)房屋:658.53
土地:2124
房屋:1317.06
土地:2124
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住宅區
住宅區
住宅區
住宅區
年租金底價
(元)728,570
投標保證金
(元)73,000
使用限制
詳國有非公用房地包租契約書第九條租賃期限
(年)5位置圖及照片
是否停標
否
備註
1.□屬基金財產
■非屬基金財產
2.□屬區分所有建物
■非屬區分所有建物
3.車位:
□有(汽車停車位○個、機車停車位○個)
■無
4.無設定他項權利、無查封登記。
5.投標人投標金額不得低於附表所列年租金底價,得標人實際應繳交之年租金詳投標須知第二十一點及房地包租契約書第三條。
6.租期屆滿前承租人得以書面申請換約續租,詳投標須知第二十四點及房地包租契約書第十三條。
7.地上為國有建物,標租機關以現狀交付租賃房地予得標人使用收益。重新接(復)水、電、瓦斯等費用亦概由得標人負擔,並自起租日起由得標人負擔大樓管理費。管理費將依該房地管理委員會通知為準並由承租人另行支付。
8.得標人應於決標日之次日3個月內自費檢附經政府機關立案之檢測機構檢測土壤污染報告送標租機關(請詳投標須知第十四點規定),並由標租機關通知同意備查,始辦理繳款訂約事宜。
9.本案房地租金以月繳方式辦理。
10.其他:本案房屋採預約開放,訂於114年8月14日及114年8月28日上午10點至11點30分開放看屋,請投標人於指定時間逕赴現場查看租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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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3-8339399分機321 洪小姐